法庭:詐彈阻女友登機 編劇待判

【本報訊】男編劇與女友因感情問題起爭執,他為阻止女友登機離港,三度報假案訛稱機場有炸彈。涉案四十一歲被告盧梓恒早前承認三項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案件原定昨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惟被告透過律師表示願接受住院式戒毒。裁判官現將他收押至本月十九日,索取戒毒所報告和進一步感化報告始判刑。

被告昨應訊時不停咳嗽,辯方透露他患上肺炎。辯方求情稱,感化官指被告拒絕接受住院式戒毒,不建議他接受感化和社會服務令,惟辯方指被告上月底因肺炎入院,他看見很多病人因酗酒和吸毒致身體機能受損,深切反省後改變主意,願接受住院式戒毒。

案情指,被告去年八月與女友鬧分手,女方拒絕復合,並表示會在八月廿日搭機離港。被告遂乘的士趕往機場阻截女友,並報警虛報,聲稱會在機場放炸彈。他抵達後發現機場運作如常,遂再兩度致電稱有炸彈。警方翻看店舖閉路電視後在機場內截停他。

案件編號:TWCC 188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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