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處地方截查三車
海關人員先於周二在大埔截查一輛懷疑用作分銷私煙的私家車,於車上檢獲約五萬八千支懷疑私煙,拘捕一名三十七歲男司機。翌日,海關人員在文錦渡管制站截查一輛報稱載有雜貨的入境貨車,經檢查後,發現約二百九十萬支懷疑私煙收藏在一百七十三個紙箱內,四十一歲男司機被捕。同日稍後,海關在葵涌截查一輛貨車時發現約八十萬支懷疑私煙收藏在五十九個紙箱內,一名三十三歲男子被捕。
海關重申,走私屬嚴重罪行,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輸入或輸出未列艙單貨物,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百萬元及監禁七年,而任何人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