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法律系學生盧俊宇就西九文化區興建香港故宮文化博物館(故宮館)提出司法覆核,當中亦針對港府並無就工程公開招標,只欽點建築師嚴迅奇負責項目,認為違反一般政府工程程序,令人懷疑有否利益輸送。當局提交給立法會的文件解釋,西九管理局董事局考慮到嚴迅奇的背景及經驗,以及諮詢故宮博物院的意見後,直接委任嚴迅奇為設計顧問,是根據局方職權程序批准。
文件提到,嚴迅奇是本地極具經驗的建築師,曾設計廣東省博物館等,又曾獲邀參與西九文化區概念設計,對西九文化區的願景有深刻認識,認為設計故宮館需要具備設計類似中華藝術博物館的經驗。董事局成員靳埭強表示,港府於兩個多月前通知他,將於西九文化區興建故宮館,並透露打算由嚴迅奇設計,他當時曾反映若沒有經過諮詢,一定會有反對聲音,但他認同項目必須保密,否則國內不少其他城市或會爭取興建故宮館。
另外,當局又首次公開與故宮博物院簽訂的《備忘錄》,當中提到任何一方可以在任何時間以任何理由,給予六個月預先通知,以書面終止備忘錄,一旦終止,雙方均不須向對方負上任何責任,西九管理局將停止使用「故宮」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