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罪求情 花柳全舌戰法官

案底纍纍現時服刑中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去年四月在石壁監獄內以「壓紙石」襲擊兩名南亞裔男囚犯,而再惹官非。何昨於區院承認兩項涉及襲擊的控罪,原可在二○二五年刑滿出獄的他,被加監卅七個月。何自行求情時與法官陳廣池唇槍舌劍,陳官四度要他呈上求情信,勿發表「偉論」;何則反擊陳官「橫班辦」。陳官之後更「踢爆」有「監房拉登」之稱的何,在信中自稱:「唔係監房嘅拉登,最多係監房斯諾登!」

警荷槍實彈押往應訊

有廿七項案底的被告何毓桓(五十六歲),在多名警員荷槍實彈戒備下由囚車押送到庭,法庭亦作嚴密保安,傳媒入庭旁聽要出示記者證。被告承認意圖令他人身體嚴重受傷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兩罪。

案情指去年四月十八日,被告在石壁監獄內一條走廊,用重達近十公斤的壓紙石,擊打事主Tahir Nawaz(四十一歲,巴基斯坦籍)的頭部。之後被告走入工場房內,用石襲擊另一事主Azad Mohammad Farhan(廿九歲,印度籍)的頭三次。被告繼而返回走廊,再用石襲擊Nawaz,被告其後遭懲教署職員制服。昏倒的Nawaz兩天後才恢復知覺,頭部有骨折;而Farhan則頭部有血腫。

稱犯案與季炳雄有關

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讀出其六頁紙的求情信,先指自己已感後悔,但筆鋒一轉即解釋他犯案原因,聲稱兩名事主曾試圖襲擊他,事件並與「賊王」季炳雄有關。法官此時提醒被告,不可講述未經證實的一面之詞,惟被告仍重複說法。法官遂要他呈上求情信,被告多番推搪並指法官不會閱讀其信。法官反駁:「你憑乜嘢話法庭唔會睇?」被告改口:「我驚啫」。

被告期間又提出想傳媒得知其求情,法官隨即一語道破:「你終於講出動機!」被告稱傳媒是「道德上的法官」,法官反問:「係傳媒判你定法官判你?」被告強調要交代原因,否則返回監獄 「一係我打人,一係人打我」,他最終在法官多番要求下交出信件。

圖脫「監房拉登」之名

法官判刑時引述其信內容,不但透露被告圖洗脫「監房拉登」之名。法官續指,無論被告的「無奈」有多嚴峻,也非攻擊手無寸鐵事主的藉口,故此要對被告加監。

案件編號:DCCC 9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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