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公屋福利 婦判監八周

【本報訊】四口之家涉嫌詐騙房屋署的公屋福利而齊齊惹上官非,案中父母被指在未補地價下,把購入的粉嶺祥華邨單位出租,藉此在五年間收取廿六萬元租金,惟最終得不償失。其中涉案母親早前在粉嶺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已深感後悔,向親友籌錢後,已全數補回地價逾一百八十萬元。裁判官判刑時嚴斥被告在案中扮演活躍角色,且有計劃犯案,需判監八星期以儆效尤。

丈夫聞判 庭上落淚

報稱主婦的五十三歲被告許惠想,聞判時表現平靜,而早前獲撤控的被告丈夫林敏華(六十歲,跨境貨車司機)與女兒則到庭旁聽,其夫聞悉結果時不禁落淚。由於被告早前認罪後已被羈押七周,刑期經扣除後,預計快將服刑完畢。辯方求情指,被告正患高血壓,亦須接受心理輔導及精神科治療。她在收押期間已吸取教訓,對犯案感到羞恥。

裁判官判刑時批評被告犯案持續五年,顯示她有計劃地為了個人利益而詐騙公屋福利,若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都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故需判監以收阻嚇。裁判官已考慮被告初犯、認罪及過往品格良好而作酌量減刑。

無補地價達180萬

案情指,被告與丈夫於○一年獲編配祥華邨單位,三年後經「租者置其屋計劃」以十五萬多元購入單位。惟被告自一○年起把該單位以月租三千九百元出租,被告與夫遷出。其後至一五年十月,月租提高至四千八百元。被告同年被捕後,房屋署的產業測量師計算該單位放租時,應補地價介乎七十一萬至一百八十九萬元。

此外,被告的一對子女亦因涉訛稱與外祖母同住,經「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於○九年獲編配到秀茂坪南邨的公屋單位,子女事後亦被控欺詐罪。其中兒子林偉聰(卅二歲,報稱郵差)認罪已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小時,女兒林佩賢(廿九歲,報稱銷售員)則獲撤控。

案件編號:FLCC 436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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