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球恐怖主義瀰漫,為了加強打擊恐怖分子及恐怖組織的融資活動,保安局擬修訂《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修例建議,有議員擔心修例會令「港獨」及維權人士被界定為恐怖分子。不過,保安局官員重申修例只是加重原法例中的刑罰及新增特定罪行,不會作重新定義,也和《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無關,又指必須修例,否則會令香港成為恐怖分子中轉站。
為配合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2178號決議第5項,強制要求打擊恐怖分子融資,以及確保將任何參與、籌劃、籌備或實施恐怖主義行為的人繩之以法,港府建議修訂現行的反恐條例,禁止香港居民,或其他國家的居民透過香港到另一國家作恐怖活動或訓練,又或向恐怖分子提供及籌集財產,亦擬將恐怖分子融資列為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