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中央的特首標準

特首選舉仍在「估領袖」階段,中央至今沒有對遊戲規則作出明確宣示,着實耐人尋味。正當參選人感到納悶之際,忽然傳來港澳辦主任王光亞代中央說明下任特首應該具備甚麼標準,有人更對號入座,自言勝任。

王光亞所點明的特首標準,其實政圈中人早已耳熟能詳:「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有管治能力、港人擁護」;較特別的是,王主任指出,從中央的層次看,特首除要「準確地貫徹落實《基本法》」之外,還要能夠「全面、準確、客觀地向中央反映香港情況,提出工作意見」。

愛國愛港是政治準則,中央信任則只有中央自行掌握,所謂天威難測也。至於管治能力,其實有客觀標準,曾經在政府、公營機構或大企業的高層任職,具有大視野及政治敏感度,能有效領導工作團隊執行既定政策及計劃。

證諸歷任特首的得失,候任特首所組建的團隊,包括三司十三局、行政會議及若干大公營機構的主席人選,其領袖力以至政治能量,是否獲得政商學界以及社會輿論的認同,尤其重要。梁振英政府的班子備受批評,民意支持度低,是一大教訓,常為輿論所詬病。

近年中央不滿意特區政府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潛存的各種政治及社會問題輕描淡寫,欠缺深入分析及提供對策。今次王主任首次提到中央對此高度關注,值得各參選人警惕,未來在政綱中要有所反映。至於遏制港獨,肯定是來屆特首工作的重中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