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公務員住公屋,是否一種福利?香港退休公務員會主席陳文超指,初級公務員入職時,早已預期可獲取公屋作退休之用,為一直慣例,雖無明文規定,但公務員辛勞數十年獲取退休金及公屋,預期可安享晚年,惟房委會的新富戶政策,令已領取退休金的基層公務員,容易超出資產上限,着實有欠公平,促請政府平衡各界利益。
惟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曾表示,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下稱配額計劃)目的,是酌情地為基層公務員取得較佳入住公共房屋的機會,並不涉及聘用條款或附帶福利。
房委會發言人指出,經修訂的「富戶政策」會繼續適用於透過配額計劃獲編配公屋的人士。署方解釋指經修訂的「富戶政策」,即是公屋入息限額的一百倍,將較現時的公屋入息限額八十四倍為高,上述水平已考慮到有關家庭照顧本身住屋需要的能力。此外,住戶可獲豁免申報人息,如所有家庭成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