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房會不仁富戶新策長者退休人士遭殃

有積蓄、失公屋?房委會早前通過修訂富戶政策,明年十月由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即公屋住戶入息或資產超額,便會被叮走。記者發現三類原本於雙軌制下不受影響的有積蓄住戶,首當其衝。第一類是「棺材本」超額的長者,要符合資格「留下」,可能要拆散家庭,把同住兒子除名及踢走。第二類是即將被公司裁退,獲得可觀退休金的單人住戶,隨時失業又失去單位。第三類是退休的公務員,取退休金後,資產隨時超額。有立法會議員直斥署方訂定政策考慮不周,強行叮走一班買樓能力不足的住戶,做法不合理。

在房委會現時的富戶政策雙軌制下,正繳交倍半租金的梁婆婆,應可安享晚年。年逾七十歲的梁婆婆,她與丈夫一家三口,住在葵涌一個三百多平方呎的公屋單位,他們擁有兩百多萬元積蓄,沉默寡言的梁婆婆直言,她與丈夫年紀老邁,多病痛,積蓄是用作棺材本及留給兒子結婚。

子除名搬走 出事無人救

雖然四十多歲的兒子有收入,但在房委會「雙軌制」下,他們一家只是資產超額,入息沒有超額,不用遷離,只須每月繳交倍半租金。惟在下年即將推行的富戶政策單軌制下,他們因為資產或入息其中一項超額,便要面臨被叮走厄運。解決方法是將家庭拆散。梁婆婆身旁的葵青區區議員周偉雄指出,將兒子在單位住客名單中除名,令單位所有成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便可獲豁免申報。「但兒子除名,就要搬走,父母因而失所依,要自己照顧起居飲食,如果父母因為兒子搬走後,喺單位發生意外失救,係咪由房委會負責?」

文員恐被裁 隨時變「雙失」

富戶政策單軌制,還有兩類人受影響。包括戶主被公司裁退,獲得一筆退休金令資產超額。以一人單位為例,只要資產多於一百零九萬七千元,便須遷出單位。五十二歲的李先生可能中招。他現居一人公屋單位,從事保險業文員,但已獲悉公司明年好可能會賣盤或大裁員,自己被裁機會極高,屆時雖可獲得一百多萬元退休金,但這筆錢會令他超出新富戶政策的資產上限,隨時變「雙失」,失業又失去公屋單位。

「我有百幾萬蚊,但已經五十幾歲,仲可以做幾多年?我點有能力買樓同供樓吖?」現時繳交倍半租金的李先生預期被房委會迫遷的話,只有能力租劏房過活,但他慨嘆劏房租金昂貴,與同區相同面積比較,劏房租金仍然較公屋倍半租金高。

第三類是退休的公務員。透過公務員公共房屋配額計劃獲取三人公屋單位的五十九歲鄧先生指出,公務員有退休金,基本上很多人都會超額,在現時的雙軌制度下,入息無超額仍可居住,但在單軌制下資產超額,便要搬走。

議員斥做法不妥成效低

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指房委會訂定新富戶政策時考慮不周,強行將一班有積蓄但收入微薄的人士,推到私人樓宇市場,做法不合理,相信新政策成效低及勞民傷財。

該項擬於明年十月實施的富戶政策,住滿十年的公屋租戶,若家庭入息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五倍,或資產超過公屋入息限額一百倍,便須遷離公屋。房委會發言人指出,面對持續上升的公屋需求,署方認為在努力增加公屋供應的同時,有必要同時檢視如何更好地運用公屋資源,確保公屋資源更聚焦地分配給較有迫切住屋需要的人士。

文:梁祖饒

圖:朱偉坤、關萬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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