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清洗牆身 父出疹更嚴重

【本報訊】房委會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住舊公屋單位逾一年的老翁,追討租金及佔住費共四萬二千元一案昨日續審。老翁的兒子供稱,父親曾按醫生建議,清洗獲調遷的公屋新居牆身以消除致敏原,反令父親的皮疹更嚴重。兒子雖向法庭呈交父親的醫生紙,證明對方容易有皮膚敏感;惟審裁官查問有否醫生報告,證明新居導致其父患皮疹,兒子未作出回應。

申索人香港房屋委員會,被告人是老翁符祥國。被告人兒子符浩明(譯音)供稱,他們一家居於觀塘和樂邨舊居十六年,在○九年起他們的居所遭人「滋擾」,曾向房署提出調遷但未獲批准。直至一四年七月五日,房署工程承辦商在其舊居的樓上單位進行翻新工程時,鑿穿其天花呈現一個六厘米大的洞,又導致石屎掉下。其父向房署投訴舊居結構不安全,加上警方跟進滋擾事件,房署遂安排將被告一家調遷至深水埗榮昌邨新居。

求診確認皮膚敏感

兒子續指,同年八月,其父到新居度尺準備裝修,當日已出現皮疹,初時服食抗敏藥了事。至搬入後其父身體再現皮疹,才察覺新居疑有致敏原,至九月底求診被確認屬皮膚敏感。兒子遂按醫生建議,用水清洗新居牆身的「油漆氣味」,但父親皮疹愈趨嚴重。他們遂向房署提出緊急調遷,但房署指必須先在新居住一段時間才能安排,被告一家只好「滯留」舊居。

案件編號:SCTC 02464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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