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四川漢爆竊洋夫婦別墅囚50月

【本報訊】持雙程證來港的四川男子,到港翌日便潛入淺水灣一別墅搜掠,但卻因打開睡房燈而驚醒屋內的外籍屋主夫婦。他隨即亮刀指嚇屋主夫婦,但因夫婦不諳中文,變成「雞同鴨講」,期間分心被屋主夫婦制服。他昨於區院承認一項爆竊罪,被判囚五十個月。

卅七歲被告葉紅,操普通話,高廋身材。案情顯示,被告在本年八月七日經羅湖到港,翌日凌晨潛入淺水灣道雲濤別墅涉案單位搜掠,屋主分別是五十二歲英籍男銀行家及其四十一歲波蘭籍妻子。凌晨三時左右,屋主夫婦被睡房燈弄醒後,驚見被告持刀指向他們。

屋主夫婦聽不懂被告說甚麼,被告遂出示一張有簡體字的紙條,着他們「不要叫喊,不要報警,要不然我殺了你們兩個。我要一百萬港幣。把你的銀行修改成中文……我走了你也不要報警,要不然也會殺了你們。」

法官指實屬搶劫故加刑

惟屋主夫婦不懂中文,只能從被告手勢得知被告要錢。當男屋主打開銀包付錢時,卻發現銀包內的三千港幣不見了,故打算交出兩張信用卡。期間,屋主夫婦見被告分心,兩人即合力制服被告。男屋主期間遭被告的刀割傷。法官判刑時指案件實際是一宗搶劫案,被告持刀指嚇事主、入侵私人住宅及在凌晨犯案,是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DCCC 94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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