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校委案 李峰琦被指阻礙救護員

【本報訊】今年一月二十六日晚發生的圍堵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事件,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及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其後被控以刑事恐嚇等五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續審。控方傳召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作供,他供稱校委紀文鳳當晚聲稱需要召救護車,他帶同救護員及擔架床想行往紀身處的位置,但遭現場七十至八十人圍堵,期間李峰琦多次用雙手按着擔架床,又大叫:「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控方要求他在法庭認人,但辯方反對,裁判官今日會對該申請有決定。

另外,救護員施榮華昨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他在事發前只聽過紀文鳳的名字,不知其外貌,只知她是「特首辦嗰啲、幫特首選舉嗰啲人」。

救護員否認夾口供

辯方指出,施在首份警方口供中,只形容有一名年約二十歲、戴眼鏡、其他特徵不詳的男子阻擋擔架床運送,但在第三份補錄口供則增加了大量細節,包括形容該男子「身形肥胖、穿深色連帽上衣、戴黑框眼鏡、二十多歲、身高約一點六五米」等,故質疑施曾與同袍夾口供。施否認曾夾口供,又解釋說是因為警方在首次會面時沒有詳細問他。

案件編號:ESCC 2357、ESS 2718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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