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女警在今年十月涉嫌於超市偷竊總值二百多元貨品,她否認盜竊罪,案件原定昨日「冬至」於觀塘法院開審,惟主審女裁判官黃雅茵得悉案件未必能夠在昨日一天內完成審訊後,拒絕開審案件,把案件交給主任裁判官練錦鴻重新排期。練官得悉後略帶不滿,在庭上直言:「邊個官嚟o架?……審唔完唔係理由嚟o架喎」,但最終仍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四日交給另一名裁判官開審,而審期仍維持為一天。
女被告黃偉芬(四十九歲),被控於今年十月十日在秀茂坪商場的惠康超級市場內,偷竊防蚊貼、驅蚊噴霧爽等,總值二百卅四元。控辯雙方昨開庭後向原定主審該案的黃官表示需要傳召七名控方證人出庭作供,而女被告亦擬自辯,預料審訊需時兩天。黃官聞言則表示,在未來一段短時期內,她的審案日程已經「爆滿」,續審日期相隔太長並不理想,加上她將會調往至下周正式啟用的西九龍裁判法院,故認為將案重新排期較理想。
控辯雙方其後轉到觀塘法院一號法庭處理排期,控方向負責排期的練官覆述押後的理由後,練官不滿案件「無啦啦」要重新排期,一邊翻查該案文件,一邊自言自語:「邊個官嚟o架?」練官又批評「審唔完唔係理由」,但最終將案安排明年一月四日交由另一裁判官審理,又指假如審訊在一天內未能完成,會在緊接的第二天繼續審訊,要求控辯雙方注意。司法機構網頁顯示,黃官昨日只有該宗盜竊案要審理,而今日她將要審理另一宗非禮和普通襲擊案。
案件編號:KTCC 477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