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證監過料中證監招覆核

香港證監會被指應中國證監會要求,於早前向香港法院申請手令,搜查一名內地男子於沙田住所,並把搜得的資料轉交中證監,當中包括該男子在港開設的「滬股通」證券戶口資料。中證監調查後,指他在九個月內違規獲利逾二億七千萬元,決定充公有關所得和罰款合共約十一億元。該男子現入稟本港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頒令撤銷上述手令,以及宣布香港證監會把搜得的資料交給中證監屬不合法。

申請人唐漢博,報稱居於沙田。兩名答辯人分別是香港證監會(下稱證監會)及簽發涉案手令的裁判官張天雁。申請人又把中證監列為有利害關係的一方。據入稟狀透露,證監會懷疑唐於去年八月至今年六月期間,就處理兩間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時,涉嫌違反《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並向唐展開調查。

港人員促與中證監會面通話

證監會於今年七月廿七日向東區法院取得手令,翌日早上派員到唐的沙田住所執行該手令,並於早上八時開始在屋內搜查,唐的律師其後到場,調查人員檢取了包括電腦在內共廿六件物品。唐拒絕錄取供詞和與調查人員會面,調查人員曾兩度要求唐與已經來港的中證監人員見面,又想唐與中證監人員通電話,但均遭唐拒絕。調查人員當晚六時許收隊。

中證監於今年十一月發出兩份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指唐於前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的四個半月期間,在內地股票市場違規獲利近二億元人民幣(約二億二千四百萬港元),又指唐於今年二月至六月的四個半月內,在內地股票市場違規獲利約四千多萬元人民幣(約四千七百萬港元)。中證監決定沒收上述得益,另罰款五倍,合共約十億元人民幣(約十一億港元)。

求高院宣布證監做法不合法

唐現指稱,證監會在向法院申請該手令期間,未有披露會把搜查得來的資料轉交中證監,故要求高院撤銷該手令。唐又質疑證監會把今次搜查得來的資料轉交中證監是超越其調查範圍,故要求高院頒令宣布證監會今次做法屬不合法。

案件編號:HCAL 22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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