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進十二月,雖然天氣不是十分寒冷,但氣溫總是帶點清涼。但不論天熱或天冷,治療時總會出現一個跟天氣有關的有趣情況。如冬天時叫病人回家冰敷治療,他們常會推說天氣已經夠冷,不需另外再做冰敷;夏天叫病人做熱敷,他們也會推說難道天氣還不夠熱,外出曬曬不就可以嗎?其實,甚麼情況下選用冷敷或熱敷呢?天氣又是否選擇冷敷或熱敷的影響因素呢?
事實上,於受傷急性發炎期,我們會冷療患處,如扭傷、拉傷、睡覺落枕、搬東西閃了腰、「拗柴」(扭傷足踝韌帶)、「篤魚蛋」(打籃球手指挫傷)、碰撞瘀傷等。這類意外受傷發生時,應為患處冰敷。有人建議以時間為基礎,於受傷首一至二天冷療。其實,每個人受傷嚴重程度不同,很難一概而論。簡單來說,如果還感到患處有「發熱」感覺,就必須冰敷,每次約十五分鐘。另外,需留意身體是立體的,冰敷時必須平衡讓每個面都有平均的接觸,應選用較軟身的冰墊或盡量較細的冰粒,更能有效覆蓋患處。冷療可令血管收縮,使血液流入受損軟組織的速度放緩,減輕炎症的情況。
熱療效果則相反,可以增加局部血液循環及鬆弛緊張的肌肉,為患處提供更多氧氣及排泄廢料,有助放鬆緊張的肌肉及減少關節僵硬。熱敷最能夠治療肌肉痠痛及過度使用肌肉所引起的疼痛,對運動過後的肌肉疲勞或工作過後的「頸緊膊痛」十分有效。熱療亦會於復康中後期使用,以增加患處的柔軟度。
回應開首的問題,雖然天冷用冰敷有點兒「殘忍」,但由於我們感覺的「冷度」跟濕度、空氣流動及實際溫度有關,加上人體不斷產生熱量,軟組織實際溫度是遠高於天氣溫度的,所以有需要時,還是要為急性炎症的位置冷療。如欲多了解以上情況,歡迎致電2596 2770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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