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年首季交代立法建議

【本報訊】造成一死三傷的DR醫學美容集團「毒血針」一二年發生至今已四年,期間再發生多宗事故。衞生署昨表示,顧問公司今年九月完成監管醫療儀器使用的研究,政府將於明年首季向立法會匯報和交代立法建議。

業界盼針對從業員發牌

香港美容業總會創會主席葉世雄認同必須立法為醫療美容服務訂下清晰定義,區分清楚醫療程序及美容程序,「依家冇法例,令美容院同消費者都好模糊,美容院唔清楚咩療程可以做,消費者都唔安心,貶低業界形象」。

他同意要對醫療美容從業員資歷給予清晰指引,但希望門檻合理。他亦同意制訂牌照制度,但認為應針對美容從業員,而非美容場所,擔心要求場所領牌符合消防或裝修等規定,或導致小規模美容院被淘汰。

衞生署表示,已加強檢視美容服務廣告,一二年至今共發出八百五十四封警告信,及處理五宗涉及《不良廣告(醫藥)條例》而被定罪的個案。署方共接獲一百一十八宗有關美容服務的投訴或查詢,及經消委會轉介的一百五十二宗接受美容程序後有不良反應的個案。跟進後若懷疑有人無牌行醫,會轉介警方處理,一二年至今共轉介卅二宗個案予警方,其中兩宗經警方檢控被判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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