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陪診 印傭涉吞老婦14萬

獨居公屋的八旬老婦依靠由女兒所聘用的印傭照顧起居,惟印傭疑覷準老婦的金錢無人監管下,訛稱要帶老婦去求診,藉此陪同對方到銀行提取「醫藥費」後疑將錢私吞。印傭在這兩年來涉嫌單單用此招而一百次犯案,「螞蟻搬家」式騙去婆婆積蓄高達十四萬七千多元,平均每次疑盜款約一千四百多元。最終因老婦告知女兒「無睇醫生」而揭發,被捕女印傭昨解往觀塘法院提訊,繼續收押至明年一月九日再訊。

印尼籍被告Solik Tarwiyah(卅六歲),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她在一四年一月至今年十一月的兩年間,於黃大仙東頭邨某單位內,偷竊八十一歲女事主吳嬌共十四萬七千二百元,暫毋須答辯。

控方昨在庭上反對讓被告保釋,指她雖然在警誡下否認犯案,但當初老婦的女兒質問被告時,她承認曾偷款十一萬元,並寫下信件作出招認。控方指控罪性質嚴重,亦擔心若讓被告保釋她會干擾證人。至於辯方,則未有保釋申請。

控方並透露,高齡事主已達八十一歲,獨居涉案單位,靠女兒供養,平日起居則由被告照料。

事主告知女兒無求醫揭發

近日事主向女兒透露,有多次在女兒不在場下,被告便說要帶事主去「睇醫生」,並帶領她到銀行拿錢說是醫生費。但事實上被告未曾帶過事主去求診,並疑將事主的醫生費「袋袋平安」,女兒遂報警處理。

控方原本申請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初,但裁判官質疑延後時間太長;惟控方指因事主年老關係,未能準確記憶達百次到銀行取款的詳細情況及確實案發日期,故此在案件押後期間,警方要翻查兩間銀行的閉路電視錄影紀錄,以確定案發日期及詳情;同時亦要調查被告的銀行紀錄等。裁判官最終只准案件押後至一月九日再訊,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KTCC 510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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