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婦襲家翁案 候法律意見再訊

【本報訊】家住赤柱大潭道豪宅的台灣婦人疑與丈夫爭吵時,涉嫌動粗襲擊在場做「和事老」的七旬家翁,家翁不甘受辱報警處理。被捕媳婦昨於東區法院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方要求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續准保釋至十二月廿一日再訊。家翁除了報警追究外,早前亦已入稟高院向媳婦民事索償千多元醫藥費,並要她公開道歉。

被告友人法院內拍記者容貌

來自台灣、報稱家庭主婦的被告包孝玲(四十四歲),暫毋須答辯,被控在今年九月十六日於大潭道的住所內,襲擊男子Wong Guan Cheong(七十四歲)並對他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昨在庭上並無透露案情,但指男事主是被告的家翁,現時非身處香港;控方要求案件押後以諮詢法律意見。被告應訊後,與同行女友人離開法院時,因不滿傳媒追訪,該友人在法院範圍內用手機攝錄記者容貌,被法庭保安制止,該友人更警告記者:「你們不能報道出來!若登照片一定告你們!」

據早前報道指,案中家翁是馬來西亞華僑,事發時他與妻來港探望兒媳,期間見兒子和媳婦爭吵,原想勸交調停的他,遭媳婦涉嫌用手機向他扑頭致受傷。

案件編號:ESCC 375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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