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黑幫龍頭案 官質疑警認人安排

【本報訊】六旬退休漢前年在酒樓出席壽宴時涉嫌自稱是三合會「龍頭」,遭臥底男警在場目擊一案,昨於區院續審。控方在庭上播放認人手續的片段,只見被告與其他戲子均頭戴浴帽、眼鏡,並以毛氈遮蓋眼以下的位置。主審法官見到這種認人情況,即時皺眉質疑負責該次認人手續的警司,只露出少許臉容如何認人;惟警司回答「仍可以一試」,最終臥底男警是認錯人。

被告毛氈遮眼以下位置

六十八歲被告蕭旭成(又名蕭志華、蕭華及蕭榮),被控一項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罪,指他在一四年十二月廿八日於土瓜灣富臨皇宮內聲稱是「十×K」龍頭。控方昨傳召負責該認人手續的警司黃志威作供,他指被告當日戴上墨鏡出席,黃要求被告脫下墨鏡後,惟被告竟「鏡中有鏡」,原來還戴上一副有框眼鏡。

在開始認人前,被告與戲子均戴上浴帽及眼鏡,他又以臉有傷為由,要求戴口罩,之後又要求所有戲子與他一樣,以毛氈遮蓋眼睛以下的臉部。法官看到這種認人情況不禁皺眉並質疑指,被告又戴口罩又拉高毛氈,如何可以認人。黃認為可以一試,堅稱指看到被告的眼睛及鼻子便可以。

警方在本年四月再安排臥底進行「相片認人」手續,惟辯方質疑警方把被告的相片編排於十四號;負責此程序的總督察陳運鴻作供時指,相片位置只是隨意安排,臥底在此程序上認出被告。

案件編號:DCCC 98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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