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建聯成員王潤強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競選連任北區石湖墟的議席失敗,王事後入稟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民主黨成員林卓廷的當選結果,王指控林在去年十一月的選舉前,用兩幅「斷章取義」的橫額誤導選民,以為王撐水貨客。案件上月在高院審理後,法官昨日裁定王潤強敗訴,確定其對手林卓廷的當選有效,王並須支付林的訟費。
法官在判詞指,選舉雖然必須公正公開與誠實,但亦必須給予空間予參選人批評攻擊對手,而為着盡量維持選舉的威信,在處理呈請投訴時需謹慎判斷。法官指呈請人王潤強指控誤導選民的宣傳橫額,涉案字眼是原文照錄王的工作報告;而法官在閱讀橫額內容後認為,一般民眾不會因此得出「王支持水貨客」的觀感,故裁定王指控的誤導選民說法並不成立,遂判他敗訴。
案件編號:HCAL 2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