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失敗 訟費輸埋 游梁埋單料800萬

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淪為「雙失」青年,失完議席又失財!高等法院上訴庭昨日駁回游梁就宣誓司法覆核的上訴,維持原訟庭取消兩人議員資格的裁決,兩人更需支付今次上訴自己及政府的全數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連同終審上訴,游梁合計須支付約六百萬元訟費,加上立法會將向兩人追討早前預支的近二百萬元議員薪津,即一共涉款八百萬元。游梁昨於敗訴後坦言,他們可能連終審上訴按金也支付不起,會認真考慮是否繼續上訴。建制派指游梁藉宣誓「宣獨」並以「支那」字眼辱華,今次輸官司兼輸訟費,實屬咎由自取。

上訴庭昨早以書面方式宣判,駁回游梁上訴,並在判詞中逐點反駁兩人論據,包括三權分立及不干預原則不妨礙法庭審理宣誓爭議、法院有權裁定議員宣誓是否有效及其後果、強調人大釋法對本港法院有約束力及追溯力等,可謂由頭輸到尾。上訴庭亦裁定游梁須支付今次訴訟的全數訟費,即包括政府的律師費。

游梁僅籌得30多萬打官司

高院原訟庭早前亦裁定游梁須支付原訟聆訊的五分之四訟費。有法律界人士估計,政府在宣誓覆核案聘用了兩名資深大律師及兩名大律師,其中一位資深大律師為余若海,收費絕不便宜,加上兩人本身亦有聘用資深大律師,兩庭訟費合計超過四百萬元,若再上訴至終院更可能增至六百萬元。若計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將向兩人追討的一百八十六萬元薪津,游梁或已累積負債八百萬元。

游蕙禎及梁頌恆昨早未有親自到庭領取判詞,僅由律師代表。兩人其後在下午再於高院門外會見記者。梁頌恆指出,會否上訴至終院有多方面考慮,其一是要預繳高達七位數的訟費按金。兩人早前表示希望透過眾籌籌集約五百萬元打官司,但游蕙禎指至今只籌得三十多萬元。

稱憂上訴終院再導致釋法

梁頌恆續指,若決定上訴,理據之一是質疑今次人大釋法是修法而非解釋,以及釋法的追溯效力,擔心終院最後會就有關問題再次尋求人大釋法,對香港造成另一次傷害。他們會先去信法院表明保留上訴權力,期望一兩日內有決定。

議席出缺最遲下周二刊憲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須於原訟裁決後廿一日內,正式刊憲宣告游梁原有的議席出缺,即最遲下個周二,故他會等多一兩天,待法院處理完兩人的終審上訴許可,再決定是否及何時刊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補選日期是由選舉管理委員會決定,一般是在出缺後四至六個月內舉行,但亦要考慮人手、票站場地及財政安排等,例如一○年的立法會五區補選,需動用多達五百個票站,不少學校因要舉行公開試而無法借場;至於今年二月的新界東補選,則用了約七千萬元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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