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嬰母親揭發
案情指出,十五個月大男嬰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發燒,其母翌日帶男嬰到大埔昌運中心胡兆雲醫務所求診,丘國維當時擔任替班醫生,共向男嬰處方四種藥物。男嬰母兩天後始發現其中一瓶抗生素藥物底部標示到期日是二○○九年十月。男嬰由父親帶往急症室檢查,確認沒因藥物引致損害,兩天後出院。
丘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丘國維執業三十年,獲同事及病人稱讚熱心和有耐性。男嬰父親五月二十九日返回診所告知事件後,丘沒有否認責任,並對父親道歉,其後與護士檢查診所藥物,確認沒有其他過期藥。他過去幾年於五至六間診所任替班醫生,熟悉診所的藥物存放管理方式及確保管理恰當,並親自檢查藥物才派給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