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偵探踢爆裝鏡頭「窺」矩

【本報訊】內地擬收緊法例,禁止在酒店房間及公共浴室等地安裝監控鏡頭,免侵犯個人私隱,本港有旅行社負責人稱,雖未聞內地酒店有偷拍問題,但對內地加強規範安裝監察鏡頭表示歡迎。資深私家偵探張大偉則提醒市民,入住酒店時可留意房間窗簾的紙口位、床頭燈、煙霧感應器及浴室的玻璃鏡等,這些均是常見安裝偷拍器的位置。

扮裝飾品掩人耳目

張大偉稱,現時偷拍儀器先進,鏡頭可細小如鈍了的牙籤頭,亦可分為有線及無線以WiFi傳送影像,偷拍鏡頭可裝飾成生活用品,難被人察覺。若在酒店安裝偷拍鏡頭,最佳位置是窗簾布的紙口位,即骨邊位,因窗簾布很長,鏡頭可置於高位拍攝全景。此外,床頭燈亦是好位置,能為攝錄器材提供電力兼「打埋燈」。

英文字「O」 鏡頭位置

其他安裝位置還有消防花灑頭及煙霧感應器及電掣等,可將仿製煙霧感應器套在原有感應器上,較難發現,感應器上的英文字如「O」字,就是鏡頭位置,市民入住酒店可對上述位置多加留意。

浴室內則要留意大鏡,一般的浴室鏡偏向銀色及較光亮,若是電鍍則會較通透,鍍鉻鏡片偏金黃色,鍍鋁則鏡片微微偏藍,這類鏡片拿在手上是透明的,即可望見另一面,只要在上面套上針孔鏡頭,再在後面套上點色亞加力膠片,則不會察覺鏡片做了手腳,偷拍者可在另一房間全窺浴室情況。

旅遊業界未聞偷拍

對於入住酒店可能被偷拍,有本港旅行社負責人稱未有所聞,「如果畀人發現,仲邊度有人敢入住呀?」但在酒店大堂及房間走廊安裝攝錄鏡頭則是基於保安理由。不過,亦有旅遊界中人指,個別人士另有用心在房間安裝鏡頭偷拍住客,則作別論,屬違法行為。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稱,若港人住酒店被偷拍,有法例可保障當屬好事,最怕內地表面上立法保障市民,實際執法部門不受規管,反變成保障執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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