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執勤捱斬 警長向一哥索償

【本報訊】當差逾廿年的警長朱國良,三年前執勤期間,與兩名同袍及三名救護員接報抵達西環某住宅單位,處理一宗患精神分裂男子拒絕服藥及反鎖在睡房的求助個案,期間朱國良遭該男子用刀斬傷頭部重創。朱認為因警方疏忽導致他當日受傷,為此入稟區域法院向警務處處長索償,但未有列明索償金額。

事發於一三年十二月三日,根據報道,該名姓趙的患精神分裂男子把自己反鎖在高街賢德大廈住所,朱等人到場後,趙突然持刀衝出,斬傷朱及身旁警員。趙事後被控意圖傷人等五罪,於一四年被判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半年醫院令。據當時法庭證供,朱遭對方斬頭三下,需留醫八天,頭頂傷口需縫十三針,他透露事後仍不時頭痛及頭暈,並需要向心理醫生求診。

案件編號:DCPI 244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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