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一屋兩賣呃訂 婦候懲或頒破產令

【本報訊】中年女子在父母辦理離婚期間,乘父親名下銅鑼灣珠城大廈兩個單位的業權仍未明朗之際,疑隱瞞家人於一○至一二年間「一屋兩賣」,收取兩名買家共逾二百多萬元訂金後,最終要取消交易;惟女子卻涉嫌開出三張「空頭支票」作為還款予兩名買家,因而惹上官非。法官昨於區院裁定女被告三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成,並嚴斥她是狡猾騙子,將她收押至本月廿九日始判刑,官並表示會考慮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向她頒下破產令。

四十七歲被告黃小媛,被指在事發時收取了男事主杜偉光一百九十八萬元及女事主沈燕儀七十三萬五千元的訂金後,作出退款時,向杜開出兩張分別一百八十及十萬元的期票,及向沈開出一張六十萬元期票,但三張票均屬「空頭支票」。

開空頭支票 官斥「狡猾騙子」

法官昨裁決時,接納兩名事主的證供,並拒納被告的說法。法官直指被告給予法庭的印象是一名相當狡猾的人,無疑是一名騙子,利用父母的樓宇業權去招搖撞騙。被告毫不誠實,不但將物業「一屋兩賣」,更從沒想過真的是把物業賣給兩名事主,惟在「交易」過程中不斷藉口要求事主增加訂金,至最後不能再獲取金錢,便發出不能兌現的期票以作拖延,遂裁定被告罪成。

案中男女事主昨到庭旁聽,他們表示被告表面工夫做得很好,「大仁大義」,不但自稱是慈善基金會主席,又聲稱母患癌等博取同情。兩事主在期間雖察覺「已上咗賊船,但洗濕咗個頭」,加上被告給予他們假的希望,才不斷付錢,男事主更慨嘆指「咁難遇到嘅高手」都讓他遇到。

案件編號:DCCC 206/2016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