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涉嫌接受壹傳媒黎智英廿五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被廉政公署落案控以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梁早前否認控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進行第二次預審,由於昨日聆訊是閉門進行,公眾無法入庭旁聽,據知案件暫定明年五月廿三日先進行法律爭議,六月五日正式開審,預計審訊十天,由法官李運騰主審,而明年一月十九日將進行第三次閉門預審。
被告梁國雄(六十歲)昨並無到庭,由資深大律師代表。控罪指梁身為立法會議員,於二○一二年五月廿二日至今年六月廿三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瞞他於一二年五月廿二日,透過Mark Simon從黎智英接受一筆廿五萬港元的款項。
據了解,黎智英於一二年擔任壹傳媒主席期間,曾把約九百五十萬元交給其助手Mark Simon,再把該筆款項支付給四個政黨,其中廿五萬元是支付給梁。前年一月廿二日,立法會就保障編輯獨立和自主的議題進行辯論,多名議員曾提到有商業機構從壹傳媒旗下刊物《蘋果日報》抽走廣告,梁當時有出席和發言。
案件編號:DCCC 54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