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港七旬老翁因不滿居於深圳的六旬胞妹,擅自出售亡母遺下的祖屋,今年八月趁胞妹來港飲姪孫的結婚喜酒時,攜同菜刀到舉行婚宴的酒店門外守候,甫見胞妹現身便怒劈她的後腦,同行妹夫即時替妻擋刀,手指亦遭割傷。被捕老翁早前承認兩項傷人罪,昨於區院被判囚兩年。法官嚴斥被告跟胞妹積怨十年,冷血及深謀遠慮地犯案,並非一時衝動,故需判以阻嚇式刑罰。
七十三歲被告陳寶紅被控在八月一日於金鐘萬豪酒店外,非法及惡意傷害胞妹陳鳳金及妹夫陳金澤。庭上透露,男女事主現已完全康復,並無永久傷勢。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先後經歷兩段婚姻,育有三名成年子女,被告僅小學程度,退休前曾在工廠打工及「行船」。
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悔意流於表面,性格屬大男人主義、硬頸、自我中心及容易被激怒,對事主缺乏同理心,被告甚至抱有扭曲思想,認為透過襲擊胞妹便可爭取公義。被告子女及妻子則替他撰信求情,力陳被告犯案屬有違本性,現時已深感悔意。
惟法官表示,看不到被告有真誠悔意,被告以菜刀作武器,向胞妹頭部施襲,絕對有意圖令對方身體嚴重受傷,若非妹夫及時阻止,傷勢將嚴重得多;心理專家指被告再犯機會屬中等。
案件編號:DCCC 84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