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動釋法,時間的選擇極富爭議,在法律界引起強烈反彈。中央擔心特區法院判案的結果存在變數。對《基本法》的註釋只要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放生兩位宣誓案的主角,後患無窮。通過釋法,有助保證封殺游蕙禎、梁頌恆進入議會的機會。
事實上,幾乎可以預見游、梁即使在高院敗訴,亦必定會上訴,整個過程漫長,可以長達一年多,期間帶來的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將是特區政府難以承受的痛。與其曠日持久,不如快刀斬亂麻,速戰速決。
雖然主審宣誓案的法官區慶祥指出,有沒有人大釋法,法院根據《基本法》及本港法律,都可以處理好游、梁一案。但話雖如此,卻絕非萬無一失,惟有釋法可有百分之百的保證。
接近中央的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身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有份參與人大常委會就釋法問題的討論,她近日指出,釋法是希望避免萬一法院出錯時才作出法律解釋,將對司法機構打擊更大。
梁愛詩特別點出中央對港獨問題的高度關切,直言港獨勢力的囂張已經維持一段時間,中央有責任及有需要就港獨問題作出權威性宣示,釋法正是其中一種有效的手段。
中央釋法是要發揮對港獨的震懾作用,游、梁二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引發補選,屆時本土自決派欲派員參選,選管會要求簽署確認書的手段,將由虛轉實,有助堵截港獨人士「入閘」,毋庸置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