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舊小巴免裝安全帶 男子申覆核

【本報訊】曾任職高院法庭書記的男子譚志輝(圖),質疑政府未有吸取南丫海難教訓,一方面強制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帶,但另一方面一拖再拖,繼續「新車用新例,舊車用舊例」,豁免○四年八月之前的小巴安裝安全帶。他昨入稟高等法院就此事宜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布有關豁免屬無效,並要求法庭下令運輸及房屋局局長修例,把安全帶的保障,覆蓋至全港所有小巴。申請人譚志輝,沒有律師代表,他在自撰的入稟狀指,政府未有強制所有小巴加裝安全帶,執法尺度不一,未能令所有人得到平等保障。此外,法例生效至今已十二年,仍有逾一千輛舊小巴獲得豁免。他又指,當局漠視申訴專員意見,又不理會意外統計數字,把問題一拖再拖,因此興訟挑戰。

受訪稱部門懶理 憤然入稟

譚昨接受本報訪問時指,目睹路面上的小巴,竟有三分之一未裝安全帶,罔顧安全,惟有關部門坐視不理,他遂入稟爭取。

案件編號:HCAL 2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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