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部門下年度重整減推諉

【本報訊】澳門立法會昨就明年度行政法務施政方針召開會議,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透露,第二階段部門重整規劃將涉及十三個部門,牽涉修改組織章程和職能調整,包括經濟局、旅遊局、貿促局,而工務範疇的工務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建設辦、運建辦、環保局、能源辦亦要整合,民政總署部分工作則會與工務部門整合,之後再聽取意見,決定民署去留。

自治機構將研統一招聘

至於涉及第一階段部門整合的郵政局和電信管理局,將於今年底完成整合;警察總局和保安協調辦的整合相關法案,年底前會交到立法會。她相信其他部門整合後職能歸一,可減少部門互相推諉的情況。

陳稱政府今年公務人員數目控制目標為三萬六千名,料會持續招聘。而明年展開的首階段公務員職程制度修改,將處理自治機構人員納入統一招聘問題。

行政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表示,現時自治機構,例如民署等設有專有人員通則的部門,不適用於統一招聘制度。他解釋,統一招聘制度是以行政法規制訂,內容不能涉及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律。不過,本身由法律規範人員章程的機構,即使修改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及修改統一招聘制度亦不能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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