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菲律賓退休漢偕家人來港旅遊後,乘飛機返菲,惟航班仍未起飛時,空姐見機內的地面有水,提醒菲漢將其放在座位前方地上的行李,放回行李架上。他拒絕並向空姐訛稱行李內有炸彈,地上的液體是汽油,空姐向他發出警告,他才「認低威」改口說是開玩笑並道歉,惟事件已鬧大,機長報警。警方最終上機將他拘捕,航班則延誤一個多小時才起飛。菲漢昨於荃灣法院承認「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判監一月緩刑一年。
六十六歲被告Cano Afri Cosio,原被控「向他人傳達有炸彈的虛假消息」罪,昨獲改控性質較輕的「飛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他被控於今年十月八日,在香港國際機場的宿霧太平洋航空之客機上,作出擾亂秩序行為,以致危及或相當可能危及該飛機上的秩序。
案件編號:TWCC 230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