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之家涉嫌騙盡房屋署的公屋福利,齊齊惹上官非被廉政公署控以欺詐罪,其中的父母被指在未補地價下把購入的粉嶺公屋單位出租,涉案母親早前已在粉嶺法院認罪,收押至至下月五日判刑,父親則獲撤控;而一對子女則被控虛報與外祖母同住,以優先獲分配秀茂坪公屋單位,任職郵差的兒子昨日在觀塘法院承認欺詐罪,其妹則與父一樣獲撤控,認罪兒子需收押至十二月十二日判刑,將在獄中度過其卅三歲生日,他承諾盡快交還案中公屋。
報稱郵差的男被告林偉聰(卅二歲),與報稱銷售員的女被告林佩賢(廿九歲)原本同被控一項欺詐罪,控方在男被告認罪後,批准女被告撤銷控罪。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剝削了真正有需要人士,獲得社會資源的機會,雖然現先索取男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但不排除判監可能。
辯方求情指,被告月入一萬八千元,昨獲七十二名郵差同事聯署求情,又指被告○五年申請公屋時只有廿一歲,申請一事屬其母主張,男被告承諾會在兩周內交還涉案公屋。辯方又透露,被告下周一便卅三歲,要在獄中過生日。
案情指,男被告在○五年八月訛稱與外婆同住,入紙申請房署的「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被告與胞妹於○八年七月與房署職員見面,及簽署確認書承諾與外婆同住及照顧對方,房署在○九年二月優先將仍興建中的秀茂坪南邨秀旺樓一單位預先編配給他們三人,但其實男被告的外婆於○八年七月起已入住安老院,直至去年二月離世,從未住過上述公屋單位。
至於男被告任職跨境貨車司機的父親林敏華(六十歲)及家庭主婦母親許惠想(五十三歲),早前則在粉嶺法院被控未補地價下,把購入的粉嶺祥華邨租置單位出租,五年間賺取逾廿六萬元租金。其中母親許惠想已認詐騙罪遭還押候判,父親林敏華則獲撤控,父親昨亦有到庭旁聽,並安慰在庭外哭成淚人的女兒。
案件編號:KTCC 440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