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的滲濾污水處理廠,分別於今年五月底及六月初涉嫌違反上限排出污水,另又涉及違反牌照規定排放總氮量超出上限,環保署向涉事承辦商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發出傳票,起訴其合共十四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限》的控罪。
環保署環保法規管理科於今年五月底至六月期間發現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的排放量,多次超出水污染管制牌照規定的上限,而且未有每次按牌照規定即時知會環保署,另外亦有一次的排放超過牌照規定的總氮量上限。根據相關規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就該廠未能根據其設計要求有效處理污水,環保署亦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十一月中,已扣減其營運費逾三百三十萬元。
承辦商已完成該滲濾污水處理廠第一階段的維修工作,並於今年十月中恢復滲濾污水處理廠有限度的運作,以處理濃度較低的滲濾污水。環保署已責成承辦商盡快進行第二階段的整體維修,以恢復該廠全面運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