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拘智障人士 警三措施補鑊

【本報訊】警方去年在大圍美林邨誤拘智障自閉症人士,更在沒監護人陪同下錄口供、未服藥物及因重複說話而被誤會殺人,針對上述問題,警方本周起推出三項措施,包括「守護卡計劃」、「行為指標」及「合適成人通知書」,讓前線及早識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盡快通知合適人士到場協助。

推「守護卡」 行為指標作識別

警方「檢討關注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工作小組」諮詢多個部門、專業人士及家長組織意見後,決定推出該三項措施,以「守護卡計劃」最重要。警方刑事總部總警司何婉霞表示,「守護卡」屬自願攜帶,目的是讓前線執法人員及早識別智障及自閉症患者,知道他們醫療及溝通上的需要,並取得親屬聯絡方法。卡上填寫事主所患殘疾及行為特徵。警察臨床心理學家馮浩堅指出,一些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隱藏病徵,未必能立即識別。若發現事主及被調查人士行為有可疑,必須多問問題,以核實身份。

要成人在旁協助錄取口供

警方增設「合適成人通知書」,事主錄取口供時,該名成人可從旁提供協助及情緒支援。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認為,警方推出三項措施具實用性,最重要是守護卡是自願攜帶,否則會構成標籤效應;警方亦可根據行為指標處理有關人士,加倍小心,減少誤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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