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審批逾年耗時捱轟

【本報訊】有心有本錢經營食肆,原來還要有耐性與食環署博弈才成功領牌。飲食業商會「稻苗學會」會長黃傑龍稱,雖在飲食業界力爭下,食環署早年推出暫准食肆牌照,讓業界邊營業邊等候批出正式牌照,但食環及消防等部門近年常微調審批政策。

有業界反映逾一年仍未獲批正式牌照:「食環唔同分區前線要求唔同,呢宗個案要諮詢規劃署,可能呢一區就唔使,業界好難適應。」

三部門否決 即不受理

根據食環署今年九月版食肆牌照申請指南,要申領牌照隨時要過食環署、屋宇署、消防處、規劃署、房屋署、建築署及地政總署多重關卡。食環署決定有關處所是否適合作食肆時,會先徵詢屋宇署、消防處及規劃署意見,如三個部門認為有地方不能符合其部門規定,個案即不獲受理。

之後,食環署、屋宇署及消防處會各自實地視察,雖然食環署指若一切順利,會於約五個星期簽發暫准食肆牌照,正式食肆牌照則於八至九個星期簽發,但飲食業界批評審批時間太長之聲此起彼落,五至九個星期可獲發牌要非常「好彩」。

十年前後 仍然無進步

十年前,食環署處理每宗食肆牌照申請平均需時一百六十四天、即約五個半月,到五年前,平均時間要一百六十七天,不進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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