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教局卸責 被炒教師擬向申訴署投訴

【本報訊】新蒲崗李求恩紀念中學前體育科主任孫國裕投訴遭校方無理解僱,要求教育局介入事件未了結。教育局雖認同校方終止聘用時明顯違反《資助則例》程序,但拒評論校方解僱事宜,建議教師向勞工處求助。孫批評當局卸責,擬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孫國裕聲稱近年多次遭校方針對,至今年八月以他安排學生暑期交流時騎馬、玩獨木舟和踏單車等「高危」活動為由,將他解僱。孫強調,出發前已按校長要求取消相關行程,透過教協向教育局投訴。

教局:屬僱傭合約事宜

教育局終回覆教協,指校方解僱前未有向孫發出口頭及書面警告,亦沒有向該局通報,明顯違反《資助則例》程序,已發信學校要求修正及跟進。但局方又指,校方的決定屬僱傭合約事宜,受《僱傭條例》規管,故不作評論。孫不滿申訴多月,至今未能討回公道,「根本唔敢去面試(見新工)」,決定向申訴署投訴。教協會長馮偉華指,教育局有仲裁和調查責任,若校方無理或不依程序解僱,可推翻其解僱決定。

教育局回應指,已向校方發出警告信,要求修正及跟進,包括向該局提交改善計劃。由於僱傭事宜涉及《僱傭條例》,如有需要,該老師可透過《僱傭條例》與校方跟進。李求恩紀念中學校長賴炳華表示,校方正積極跟進及檢討,但重申解僱教師是經法團校董會議決,按《資助則例》等程序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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