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醜聞 細車撞毀射泡車 違規私了

消防處再爆出懷疑消防車互撞後不上報私了事件。機場消防局今年初發生細車撞大車意外,導致一架巨型射泡車損毀,車上一個原可一百八十度射泡喉管轉台懷疑因此無法轉動需緊急搶修,但當值主管卻沒有向部門匯報,亦沒有安排後備車輛頂替,知情人士指「偷雞維修」期間,一旦機場發生大型意外,支援不足的後果不堪設想。消防處亦證實未有收到相關匯報,會展開內部調查。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消防處不能以「博一博」的心態行事,裝備必須時時刻刻百分百有所準備,今次涉及私了「膽博膽」行為是不負責任。

處方認當值主管未上報

事發於今年二月十日(農曆大年初三),機場消防隊主局消防員駕駛代號R51的快速截擊車,倒車時撞及代號R22的巨型射泡車,導致射水喉無法一百八十度旋轉,需緊急維修,但有指一名當值主管沒有按指引上報事件,自行找機場消防局維修人員「補鑊」,事件不了了之。

本報獲得的照片顯示車頭位置明顯凹陷,射水位置被「撞歪」,有知情人士指,撞毀消防車不論程度大小或發生地點,均須向部門匯報,再由部門通知警方,需要調查涉事司機有否酒後駕駛,意外倘令車輛損毀需維修,處方會安排其他車輛戒備,若沒有向部門匯報,處方不知情,維修期間一旦發生事故,處方無法調動另一車輛到場處理,更甚者,當日被撞毀的是巨型射泡車,私了維修兩至三小時,若期間發生大型航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消防處發言人說機場消防隊主局內兩消防車於本年二月十日曾發生輕微碰撞,根據紀錄,處方並沒有收到有關事故車輛意外或損壞報告,該處現正調查事件,如發現有屬員沒根據該處指引處理,會按紀律程序跟進。

發言人續指,根據該處既定指引,消防車輛如涉及交通意外,涉事司機須盡快通知所屬消防單位主管及協助警方調查,該處的工程及運輸組或機電工程署會檢查維修損毀的消防車。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指出,消防安全向要嚴格處理,雖然是次大型射泡車維修期間「好彩」,機場未有任何意外發生,但認為消防處不能以「博一博」心態處事,「內部應該有替代紀錄,意外發生,車輛應該要有stand by(準備),其裝備必須時時刻刻百分百有所準備,但如果內部都沒有(維修)紀錄就真是引人詬病」。

筲箕灣人員曾密冚車禍

消防車撞毀不上報私了事件已非首次,今年三月,筲箕灣消防局一輛新落地、俗稱「大搶」的消防車,神秘現身於柴灣一間車房長達五小時,經本報追查發現,該消防車疑發生碰撞意外,車門漆油被撞至剝落,撞爆車胎「沙板」,有消防人員疑擅自將車駛至該車房「搶修」,「埋單」數千元,然後自行駕駛至消防局,事件涉及違反消防內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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