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網購 三利是封呃走iPhone

網購騙徒出沒,IVE女生慘遭騙徒用「吉」利是呃走iPhone7!一名IVE女學生在網上放售iPhone7手機,前晚相約女網友在港鐵藍田站交收時,對方臨時「甩底」,轉由男友到來,兩人隔着鐵欄,分別站在閘內閘外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她卻收到一個用繩綁口布袋,即時解開取錢,揭發只是三個空利是封,正擬追問時,男子已帶同手機逃去,她如夢初醒知悉遇騙,只好報警,警方正追緝兩名涉案男女。

絨布袋掩飾 趁解結逃去

受騙女生姓黃(廿一歲),在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讀書,與家人居於北角區。她早前在社交網facebook放售一部全新iPhone7手機,收到一名自稱姓李的女網民留言,表示有意以六千四百元購買,相約在港鐵藍田站交收。

前晚十一時許,黃女帶同手機到車站,途中收到李女來電,表示臨時有事未能到來,會由男友代勞,她不以為意,由月台登上大堂,惟未出閘,未幾男子亦到來,卻在閘外,兩人於是隔着鐵欄進行交易。當她將手機交出,男子則遞上用繩索綁着袋口的絨布袋交錢。黃女低頭解開繩結時,發現袋內有三個利是封,再取出查看,內裏空空如也,慌忙抬頭追問,惟男子已帶同手機離去,立即致電李女追究,卻無法接通,懷疑受騙,報警求助。

「以快打慢」 兩男女涉案

警員到場向黃女了解事發經過,相信騙徒「以快打慢」手法,伺機呃走手機,列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案,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追緝兩名涉案男女,並根據黃女與女騙徒的手機通話紀錄追查。

至於涉案男子約二十至二十五歲,約一點六五米高、瘦身材、戴黑色框眼鏡,犯案時穿白色短袖上衣及卡其色長褲。

於站內交易 或違港鐵例

網上放售物品大行其道,不少人貪方便在港鐵站內交收,原來此舉屬違反港鐵附例。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卅條,除非獲港鐵書面特准,否則任何人士不能在鐵路處所出售、為出售而展示或要約出售貨品或服務,最高判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六個月。此外,根據《附例》第廿五條,任何人士不得在列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最高可判罰款五千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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