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深港高鐵能否順利通車,除取決於香港段的工程進展,還要視乎中港兩地就一地兩檢安排的商討。港府曾表示,將內地相關出入境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基本法委員會內地委員亦指,內地願意考慮以「美加方案」實施一地兩檢,內地執法人員只在高鐵西九龍總站局部就檢疫、海關和入境三方面執法。不過,中港兩地的商討進展至今仍是一個謎,律政司表示,港府仍與內地積極研究一地兩檢可行方案,合適時間會交代。
深圳灣口岸是粵港首個實施一地兩檢的跨境口岸,內地於口岸聯檢大樓內劃設香港口岸區,以租約形式租予港府,讓港府在香港口岸區內執行香港法例。但深圳灣口灣位於內地蛇口,而高鐵香港段總站則位於本港西九龍區,故不能照辦煮碗。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去年曾表示,在本港實施一地兩檢,港府可因應《基本法》第十八條規定,將內地相關出入境、海關及檢疫法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以在港實行,但他稱只是其中一個研究方向。而全國人大常委會轄下的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內地委員饒戈平曾指,內地願意考慮以「美加方案」實施一地兩檢,即內地執法人員在車站內行使局部管轄權,只就內地出入境、海關及檢疫法律執法。
至於兩地兩檢或車上檢等方案,港府早已明言不可行,因為廣深港高鐵內地沿線四個短途站和十六個長途站均無常設清關設施,故不能實行兩地兩檢;而高鐵由西九龍至深圳的車程短,時間上不足以完成車上檢。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港府不會放棄研究任何一個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一地兩檢可行方案,但由於落實一地兩檢涉及多方面複雜問題,港府與內地相關部委均須作進一步研究,現時有關工作仍在積極進行。在相關工作進展至合適階段,港府會向社會交代,亦會考慮社會各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