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市民於人大釋法後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愛港之聲成員陳嘉偉昨午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質疑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對十一名議員,包括四名民主黨議員尹兆堅、林卓廷、黃碧雲及鄺俊宇的宣誓效力所作的判斷,認為他們於宣誓時加入政治表態,要求法院按人大釋法內容裁決他們宣誓無效,喪失議員資格。
今次被質疑宣誓無效的十一名議員,除了四名民主黨議員外,另外七名議員為羅冠聰、梁國雄、張超雄、邵家臻、朱凱廸、陳志全及鄭松泰。現年廿七歲、目前任職侍應的陳嘉偉昨以個人身份作出入稟,形容上述十一名議員於宣誓時加入政治表態,是不尊重宣誓及立法會,陳維安明知他們當日宣誓「玩嘢」,卻無即時宣布宣誓無效,陳維安在此事上應負有責任。
陳續指人大釋法後,有關《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內容已清楚說明,如果宣誓無按法定誓詞讀出,而加入政治表態,此宣誓應視之為無效,他批評上述十一名議員宣誓時,曾於誓詞前後或中間加插自己的說話、攜帶道具,或者說話斷續等,猶如視立法會如遊樂場,要求法院按人大釋法裁決他們宣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