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眼科女醫生劉芷欣及一間眼科診所,昨天被一名病人入稟高等法院民事控告,指稱在二○一三年在該眼科診所接受劉的治療後受傷,現要求劉及醫務所作出賠償。惟入稟狀並無透露事件詳情、病人傷勢及索償金額等,案件定於明年五月四日提訊。
原告陳嘉敏,被告分別是劉芷欣醫生及尚方有限公司經營的九龍眼科醫務所及香港矯視中心。入稟狀指,原告於一三年八月廿三日至十二月九日,在次被告分別位於旺角及大圍的診所內,接受首被告治療後受傷。原告認為其受傷是因兩名被告疏忽、違反契約責任、照顧責任及法定責任所致,故要求兩被告作出賠償。
記者昨到原告住所查訪,但沒有人應門。而劉芷欣過往曾多次接受傳媒訪問,講述有關護眼及保護視網膜的事宜,亦有介紹治療白內障的最新技術。
案件編號:HCPI 124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