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女子日前由內地經港赴印度,她在香港國際機場接受安檢期間,機場保安發現手提行李內有一支逾十三厘米長的改裝電槍,以及兩個俗稱「鐵蓮花」的金屬指節套,警員接報將她拘捕。女子昨解往屯門法院應訊,控以無牌管有槍械及攜帶違禁物品兩罪,她認罪判罰款共二千八百元。
卅二歲被告邱琴,被控於本月十一日無牌管有一支電槍及攜帶兩個屬違禁武器的鐵蓮花。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內地從事國際貿易工作,本來打算往印度一個地盤進行考察,出發前考慮個人安全,從網上以一百卅多元人民幣購買涉案武器,只用作自衞,並不知道在香港管有這些物品屬違法,深感後悔。裁判官考慮她初犯,決定寬大判罰款。
案件編號:TMCC 306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