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問題長期困擾本港,部分人更千方百計舔盡本港福利,最新揭發是他們竟出售由公帑支付、每人每月一千二百元的食物券套現,有指中間人向假難民購入食物券後,再在網上或向水貨集團轉售,估計一年涉及逾億元公帑。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假難民擺明係呃,港府唔能够坐視不理,必須加以嚴懲!」
本報在facebook群組發現,有人明目張膽出售由港府向難民作人道支援的超級市場食物券,一張面值一百元的食物券,只售八十元,「一本十二張,一千二百元面值,有多本,可以購買柴米鹽油,肉或海鮮、罐頭、瓜菜果、零食、雪糕、飲品等等的糧食」,賣家更標明食物券限期為今年十二月卅一日。
據了解,該批食物券是由社會福利署透過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向滯港難民派發,估計每年約向八千七百人派發,每人每月一千二百元,一年涉款約一億二千五百萬元。
食物券使用條款列明「不可轉讓及兌換現金」,但有指假難民到ISS各辦事處領取食物券後,便會向中間人出售套現,中間人再在網上出售,或轉售予水貨集團。據悉,ISS已向警方報案。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食物券好比醫療券,只向合資格人士提供,且列明不能轉售,將食物券轉售已構成詐騙,中間人、最終購買者,總之「過水濕腳」都可能構成串謀詐騙,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四年。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葛珮帆批評,「咁足以證明班假難民唔係冇錢,佢哋嚟香港打黑工或從事非法勾當,搵到錢,根本唔需要食物券,多咗出嚟仲可以轉售套現,擺明呃政府,一定要嚴懲!」她指政府必須加強監管,「唔係白白畀佢哋掏空納稅人嘅錢!」
社署發言人回應指,自○六年起委託ISS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實物援助,包括食物,去年五月,ISS開始以食物券形式提供,並須採取適當措施,確保服務使用者正確使用食物券,至本月,ISS以香港及離島區作為試點,透過電子採購形式提供食物援助。為確保公帑運用得宜,社署一直按有關服務合約的規定作出監管,包括檢視ISS提交的定期報告,及到服務社進行定期及突擊巡查,評核和監察其服務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