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巴一名服務長達十年的車長,年中遭公司以「懷疑詐騙病假」為由解僱,上訴期間新巴展示其八達通乘車紀錄對質,惟未獲員工准許,引發侵犯私隱疑雲。
目前仍須覆診的四十歲車長過去曾兩次摔倒入院,斷續共放約六個月病假,並向公司遞交入院及診症證明。直至今年八月,突遭新巴以懷疑詐騙病假為由解僱,但事主不服,三度上訴。協助事主申訴的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新巴分會主任陳樹明指,過程中公司詳列該車長的八達通乘車紀錄,陳批評新巴單憑乘車紀錄解僱無理,「如果有足夠證據大可告佢!」
分會副主任劉敏奇透露,新巴今年一月起改用包含八達通功能的員工證,要求員工及家屬享用乘車優惠時需「拍卡」,炮轟措施形同「廿四小時監控」。工會強調,員工申請八達通時並無授權新巴讀取個人資料,事主堅持新巴須為粗暴手法致歉,並將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新巴回覆指乘車紀錄由公司提供;對於濫用八達通資料的指控,強調會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