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進行釋法,說明議員宣誓時必須真誠、莊嚴、準確及完整,而會上亦將「民族自決」歸類為港獨主張。然而上月首次立法會大會宣誓期間,至少有十四位非建制派議員以不同方式在誓詞中「加料」,他們的行為或不符合釋法內容提及的宣誓要求,故議席隨時不保。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釋法作進一步說明,他指除了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符合的人士,其他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或儀式,都屬於宣誓無效。
雖然立法會進行宣誓當日,只有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姚松炎,及青年新政游蕙禎和梁頌恆被判宣誓無效,惟當時也有多名議員宣誓時進行加料,例如本土自決派劉小麗以「龜速」逐字宣誓、香港眾志羅冠聰宣誓走音又拒絕返回座位、邵家臻宣誓後拍打搖鼓、陳志全及梁國雄將誓詞斷開宣讀,而梁國雄又與張超雄撕爛代表八三一決議書道具,梁國雄更全程高舉黃傘宣誓,他們的行為是否符合莊嚴等宣誓要求確實有待商榷。
另民主黨黃碧雲於宣誓後高呼「取消八三一」後又要求水務署驗水、熱血公民鄭松泰則高呼「全民制憲、重新立約,港人為大,香港萬歲」、民主黨鄺俊宇加入「香港人加油」、民主黨林卓廷高呼「狼英下台」,到底此等言論又是否符合釋法所列的宣誓要求呢?而劉小麗、朱凱廸、羅冠聰等本土自決派議員,以及公民黨的選舉政綱也包括自決元素,會否被視為主張港獨而被褫奪議席同屬未知之數。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回應記者提問時稱,由於昨早才有釋法文本,需要時間詳細研究會否對其他議員作出跟進行動,意味其他議員亦有機會因宣誓問題而喪失議席,變相有多個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選區隨時需要舉行補選。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則表示,期望法院盡快就有關宣誓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出判決,令立法會回復正常運作。至於會否向未完成宣誓議員追討已發放的薪津,他稱要等待法庭的裁決,而立法會秘事處會根據相關條例作出跟進。
宣誓時「甩轆」漏讀「香港」二字而需要重新宣誓的進出口界議員黃定光,則能夠逃過一劫,因據張榮順的說法,宣誓人非故意讀出不符合要求的誓言是容許再次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