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須遵循釋法 覆核案料本周無判決

《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訂明,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前所作出的判決,將不受釋法內容影響。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於記者會中指出,只有香港終審法院已作出終局裁決的案件才不受釋法影響,其他所有審訊中及未開審的相關案件,均須遵循釋法內容判決。由於有關青年新政游蕙禎及梁頌恆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仍未宣判,意味兩人將受到釋法影響,幾乎肯定會喪失議席。法官昨日就指,游梁案與訟各方在本周四中午之前,就釋法的法律效果遞交補充陳詞,意味法庭在本周三立法會大會前都不會有判決,兩人隨時會再次衝擊議會,製造混亂。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於記者會指出,會立即向游梁案的主審法官提交釋法文本,由法官決定如何處理。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法官可選擇直接根據釋法內容就游梁案作出判決,但一般估計法官會邀請與訟各方就釋法對本案的具體影響作出陳詞,甚至重新開庭審理,游梁和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有權要求法官重新開庭。

未點名兩人違法 恐惹爭拗

《基本法》訂明本法的最終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港法院必須遵循。由於今次釋法未有直接點名指明游梁已經違反相關《基本法》條文,故游梁大可繼續爭拗釋法內容不適用於本案,甚或辯稱兩人的言行未有違反釋法內容,但相信只會「得個拗字」。

法律界人士續指,法官聽取各方就釋法內容陳詞後,可以直接宣告游梁喪失議員資格及兩人的立法會議席出缺,也可「將個波踢番畀梁君彥」,着立法會主席重新裁決兩人的宣誓無效及宣告其議席出缺。但無論如何,兩人都幾近肯定會喪失議員資格,有網民就在釋法後笑稱兩人為「游已完」及「梁已完」。

當兩人的立法會議席正式出缺,選舉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事務處便須於合理時間,安排游梁所屬的九龍西及新界東選區舉行補選。若有更多議員受今次釋法影響而喪失議席,當局也可安排在同一時間舉行補選。

梁天琦陳浩天案料將判敗訴

此外,釋法訂明有關宣誓效忠規定,同樣適用於參選階段。至於參選時的監誓人是誰,釋法未有清楚說明,按照現行本地法例則是各立法會選區及功能界別的選舉主任。故之前由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及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提出有關選舉主任無理要求兩人簽署「反港獨確認書」及最終拒絕兩人參選的訴訟,預計也會受到釋法影響而被判敗訴,甚至不獲法庭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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