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再有發展商違反地契佔用公共空間作商業等用途。地政總署證實,新世界發展旗下荃灣愉景新城的地契條款訂明需在物業第一層、第二層及第三層提供公眾行人通道,改為「商店及服務」用途即不符合地契條款。荃灣葵青地政處指曾到現場視察,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已向相關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糾正,並會適當跟進。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指翻查地契紀錄,單是該處一樓的公共空間面積便多達六萬平方呎,但商場曾出租用來舉辦各類展覽及活動,部分劃為購物攤檔、供食肆擺放桌椅,以及收費兒童遊樂園,要求地政總署向發展商收回違規期內的地價。
他批評現時不少市民未能了解商場內是否設有公共空間位置,難以監察發展商是否違契「私有化」空間,是次愉景新城更明目張膽「放埋收銀機做生意」,試圖改變土地用途,要求地政總署必要時可使用收回土地條例。本報記者昨現場所見,商場一樓的兒童遊樂園正拆除相關設施。
地政總署回覆指,愉景新城的地契條款訂明承批人須於該物業發展內提供公眾行人通道,根據地政總署按相關地契條款就該物業審批的總綱發展藍圖,有關公眾行人通道位於商場的第一層、第二層及第三層,如將該些公眾行人通道改為「商店及服務」用途,不符合有關的地契條款。荃灣葵青地政處已到現場視察,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地政處已向相關業權人發警告信,要求糾正,並會適當跟進。
愉景新城管理公司發言人指早前得悉有關地方使用的問題,已經即時向政府相關部門提出所需的申請,並一直跟進,並會依從政府的要求作出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