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性侵三女生 淫師候懲

為人師表的化學科男教師在其中學任教的一年半期間,連環向該校三名未成年女生施以淫爪。其中一女生主動向他示愛後,二人譜師生戀以「老公老婆」相稱,教師更多次帶女生開房。期間他與第二名女生到戲院約會時,趁漆黑環境毛手毛腳;並奪去第三名女生的「第一次」。終因有女生忍受不了而向校方揭露其獸行。淫師昨於高院承認非禮及非法性交共八罪,收押候判。其中主動示愛的女生致函法庭表示「會等他出獄」。

三受害人事發時15歲

遭法庭頒令要匿名的被告(卅一歲),承認三項非禮及五項非法性交,控罪指他於一四年四月至一五年九月間,分別非禮女事主Z、X及Y(當時均十五歲),另四度與Z及一度與Y非法性交。法官將先索取被告精神及心理報告,將他收押小欖精神病中心至十一月廿一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有醫療科學碩士學歷,曾任職實驗室及教學助理,一一年正式成為教師。辯方又指被告與案中的Z至今仍是情侶,Z並表示會等待被告出獄。

案情指被告於一三至一五年在某中學任教化學及生物,三名事主均是其學生。一四年三月,讀中三的Z主動約會被告並示愛,兩人成為情侶。一四年四月,被告帶Z到南丫島租房,摸Z胸及下體,Z當晚離去後,翌日更購買安全套找被告,兩人首次性交。之後二人亦分別在二人的居所及梅窩度假屋三度性交,當Z服避孕藥時,被告則不用安全套。

期間,被告轉向另一事主X「埋手」,自稱因分手不開心,X加以安慰,二人成為情侶。去年七月二人在戲院時,被告伸手到X的衣服內上下其手,X感震驚,表示「不願意」,並提出分手。

強吻伸脷 奪「第一次」

與X交往時,被告再邀約Y到其住所,當Y坐到被告床上時,被告借故不適睡到床上後,借勢吻Y且「伸脷」到Y口中,Y閉口迴避,被告轉而指插Y下體。去年九月他再邀Y上門,並問Y「願不願意把第一次給他」。Y感到害怕沒有回應,被告卻取出安全套並脫去Y的衣服後性交。Y其後把事件告知X,X稍後向學校其他老師及輔導員透露她及Y的事,校方報警,被告於去年十月被捕。

案件編號:HCCC 316/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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