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冒簽支票 無業婦認犯32案

【本報訊】無業胖婦涉嫌偷取及冒簽支票,假裝訂購五萬多元家具用品,藉以騙取一千五百元現金回贈,她日前被捕,被控以偽造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合共兩罪,昨日被押解到觀塘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涉款10萬元

控方指稱被告疑另涉四十九宗同類個案,並在警誡下已招認干犯其中卅二宗,涉款共約十萬元。法庭將案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二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下令將被告收押。

四十五歲的女被告譚劍穎,報稱無業及居無定所,體形肥胖。控罪指她於今年七月十八日偽冒一張屬於他人的銀行支票,面額為五萬八千多元,意圖誘使謝冬梅接受為真文書;她另被控同日在黃大仙「彩虹世界傢俬店」用虛假支票,不誠實地取得謝的現金一千五百多元。

控方在庭上指稱,被告假意訂購五萬八千多元的家具後,以偷來的偽冒支票付款,然後取得店舖的一千五百多元現金回贈。店方其後發現支票「彈票」,於是報警。最終警方追查到被告住宿的賓館,將她拘捕。

案件編號:KTCC 46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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