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投寄包裹藏違法品
墮電騙陷阱姓胡(四十七歲)婦人,報稱家庭主婦,與家人居住貝沙灣豪宅。據悉,日前胡婦在寓所,突接獲自稱是速遞公司職員來電,指其寄往內地包裹藏有違法物品,隨即電話轉駁自稱內地執法人員。據悉,對方指她懷疑牽涉違法活動,着她匯款以用作調查案件「保證金」。胡婦心煩意亂,未有起疑心,按指示將約廿四萬五千港元,匯到內地一個戶口。
其後,她心平氣靜時,愈想愈可疑,懷疑成為電騙獵物,立即報警求助。警方將案件列為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西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無人被捕。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胡婦報住單位由一間私人公司,於二○一二年購買,價值約二千四百萬元。